3 | 砂(细集料) | 云母含量、压碎值、含水率、含泥量、堆积密度、**物(**质)含量、泥块含量、空隙率、紧密密度、表观密度、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、饱和面干吸水率、碱活性、坚固性、砂当量、三氧化硫含量、石粉含量、亚甲蓝值、离子含量、毛体积相对密度、表观相对密度 |
4 | 石(粗集料) | 压碎值、含水率、含泥量、吸水率、坚固性、堆积密度、岩石抗压强度、泥块含量、空隙率、紧密密度、表观密度、针片状颗粒含量、筛分析、吸水率饱和系数、密度、吸水性、洛杉矶磨耗值、碱活性、毛体积相对密度、表观相对密度 |
五、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的取样
(一)砂、石的验收
砂、石的验收分别按《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》(JGJ52-92)及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》(JGJ53-92)中的规定进行。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。用大型工具(如火车、货船或汽车)运输的,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。用小型工具(如马车等)运输的,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。不足者亦为一批。
对于砂子,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、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。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离子含量。
对于石子,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、含泥量、泥块含量及针、片状颗粒含量检验。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,增加检测项目。当质量比较稳定、进料量又较大时,可定期检验。
(二)取样规定
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:
1、在料堆上取样时,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。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。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,组成一组样品。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(在料堆的**部、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分取得)组成一组样品。
2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,应从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,砂为4份,石子为8份,分别组成一组样品。
3、从火车、汽车、货船上取样时,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,石子16份,分别组成一组样品。
4、若检验不合格时,应重新取样。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,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,应按不合格处理。
5、取样数量对于砂子,一般30kg,对于石子一般100~120kg。
6、对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,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。并附样品卡片,标明样品的编号、名称、取样时间、产地、规格、样品量、要求检验的项目取样方式等。